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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双节”加班,在南京最少可拿1953.6元
 

一转眼,中秋小长假结束了,而再过两周,又将迎来国庆长假。南京市劳动监察支队值班热线昨天提醒,如果今年的中秋和国庆假期你都加班了,加班工资不得低于1953.6元。

月饼和过节费不能抵加班费

记者算了一笔账,如果中秋假期3天都上班了,那么你可以拿到相当于正常工作日7天的报酬。

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,日工资=月工资收入÷月计薪天数(21.75天)。那么,按照南京月最低工资标准1770元计算,日工资最低约为81.4元。9月15日中秋节加班,这个法定假日的加班费至少有244.2元(81.4×300%);9月16、17日加班了,若单位不安排补休的话,每天至少可以拿到162.8元(81.4×200%)。

这只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“最低”加班费,实际情况中,加班工资应该与个人实际工资挂钩。

这个中秋节,不少员工收到了公司发的过节费,或者是月饼等节日礼品。

劳动监察部门提醒,这些钱物属于福利,而加班工资是对劳动者牺牲假日坚守岗位的专项补偿,两者不能相互冲抵。

加班10天可赚一个多月工资

不少人觉得,9月、10月是最可爱的月份,因为中秋假连着国庆假。不过,上班族节前几天都“心惊胆战”:害怕接到老板电话让自己加班。

如果不幸被老板要求加班,你必须知道七天的加班工资怎么算。黄金周里,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假日,10月4日至7日为休息日。国庆七天均加班且不补休,最低能拿到1383.8元。如果“双节”10天全加班了,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当于24个普通工作日的加班费,加班费至少有1953.6元。

南京劳动监察提醒加班族,凡不能得到足额加班费时,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。

(转自现代快报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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